换源:
阿飘与玫瑰 关于落风尘04
如章节排序错乱或空白错误,请点左上角换源阅读。
从此以后,金昌富跟着几个姑娘每天赶集,大约一个月后,兰兰和另外两个女孩对金昌富的态度忽然变得冷淡起来。
可能因为同行是冤家吧。尽管每天数金昌富卖出去的东西最少,可终究是影响了姑娘们的生意。
只有艳艳对他仍旧很热心,除了热心似乎还多了一丝丝关心。
兰兰问艳艳:“你是不是喜欢他?”
艳艳的回答不置可否:“我感觉他很有上进心,就想帮帮他。”
兰兰说:“你就听他说挣钱将来要开店,等做大了还要开工厂,被他迷惑住了啊?你不想想,我们这种摆摊的要什么时候才能攒够钱开店?”
艳艳说:“反正我也很喜欢卖衣服,以后万一他真开店了,让我去给他看店也好啊!那就不用像现在天冷天热都要往外跑了。”
兰兰笑她:“你要当老板娘啊!”
不管兰兰她们怎么说,艳艳照样对金昌富好。有时候金昌富一上午不开张,中午艳艳就买两份午饭,一份自己吃,另一份给金昌富。
兰兰她们对着艳艳撇嘴,艳艳要么假装没看见,要么笑笑掩饰难为情。
自古以来,有多少痴情男女为了喜欢的人,背叛家庭,背叛师门,甚至背叛国家,何况貌似朋友实为竞争对手的小伙伴?
青春时期的爱情仿若初春的桃花,勇敢而热烈。
此时的金昌富是个十八岁的小伙子,同样情窦初开,身体里时时有股不知名的力量在夜里暗涌。
他也自然能觉察到艳艳对他的心意。所以有时他也会想干脆放下心底的抗争,娶了艳艳,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算了。
这样的想法在两个时刻特别强烈。
一是在集市上,艳艳对他笑靥如花满目含情的时候。周围赶集买卖东西的人,除了她们几个是年轻男女,大多数都是中老年人,无论买吃的买用的,也不管是三毛两毛还是三十二十,都要讨价还价。“不买贵的只买对的”“只买眼下马上用的,几天后用的下个集再说”。
每个人都穿着干净但并不怎么一定得体的出门见人的衣服,也不是什么昂贵的名牌,这样的氛围最能让人满足而懈怠。
一些好事的大妈或者目光敏锐的大婶在蛛丝马迹间看出来金昌富和艳艳之间的模糊不清,便故意打趣他俩。这个时候金昌富便低下头不说话,艳艳则开朗地大声招呼人家“阿姨来赶集啦?买的什么啊?”
金昌富不说话但心里非常满足,踏踏实实的幸福感在心头绽开。
他抬眼看艳艳,艳艳绝对不丑,即使不算影视剧里的那种青春美少女,但正值妙龄,青春的身体在薄薄的衣裙下如同引人犯罪的深渊。
每当这时,艳艳也回看他,清澈的目光顾盼生辉,眉间带笑。
金昌富便觉得艳艳是天底下最好看的姑娘。
另外一个情况就是当他一天也卖不掉几件东西,而艳艳天天“日进斗金”的时候。
金昌富对艳艳的羡慕简直要到天上去了。他觉得艳艳才是“创业教科书”里面的那种人,轻轻松松就能挣到人生中的第一桶金。如果能够得到艳艳的帮助,他的梦想肯定会轻松实现,反过来如果仅凭他自己,恐怕要三天两头饿肚子了。
所以他需要艳艳。
而要想得到艳艳的帮助,最直接的莫过于娶了她。他看得出来,假如他向艳艳表白,艳艳一定不会拒绝,然后他再施用杂志上学来的“恋爱技巧”,最终也一定能抱得美人归。
他读过路遥的小说《人生》,他觉得艳艳像刘巧珍,单纯善良,有点可爱的小心机但绝不会用在爱的人身上。
那么他自己是高加林吗?
是吗?不是吗?
事实上他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姑娘,并且他认为那个姑娘就是让他愿意拼搏奋斗的动力。
她叫李文燕,是金昌富的高中同学。
但不是高中三年的同学,李文燕是刚进入高三时从县城转学过来的。
高三一整年她的位置在金昌富的左侧,中间隔了一个过道。
金昌富认为这个过道恰到好处。
如果没有这个过道,他和李文燕就是同桌了。和如此好看的女生做同桌,恐怕老师讲课他也不敢抬头。
但假如是比一个过道还远的距离,那么他的生命里将少了一片迷人的风景。
李文燕的确很迷人。
全班四十七个学生,二十一名女生,哪怕是个陌生人第一次进教室也能一眼看出李文燕的与众不同来。
她不是长发飘飘、身材苗条、瓜子脸樱桃口、柳眉杏眼的仙女女孩,而是短发,发梢处有细小波浪外翻,圆脸却有一个尖下巴,脸颊浅凹,一双眼睛,细细长长弯弯,配合着时时上翘的嘴角,永远是一副甜美开朗的模样。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