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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圣都:我穿越成富兰克林 第二十三章 拉玛的绑架计划(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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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与此同时,下了楼的林风,准备回市区吃点好吃的。

昨天上午到晚上,整整四次,什么花样都经历过了,导致林风可谓是身体很虚弱,急需要营养补充。

但问题在于,厄休拉平时就一个人在家独自生活,又不怎么买东西,导致林风也没什么东西吃,一直饿到现在。

而林风也觉得不能这样下去,他得给厄休拉足够的钱,让厄休拉照顾好自己,不能再这样过这种苦行僧一般的生活,

毕竟,他可不允许自己的女人受苦。

林风是很贪婪的,他要的可不仅仅是跑友,他要的是让厄休拉彻底沦为自己的女人。

人也要,心也要!

他可不是爽一时,他要爽一世!

换句话说,他要厄休拉永远都属于他,成为他的专属,他什么时候有想法,就随时可以过来,爽一辈子的那种。

就像游戏道具一样,要买买永久,不买限时体验卡的那种,也许不天天玩,但是我想玩的时候,我随时可以玩。

所以,林风自始至终的目标,就没想着像原游戏主角一样,跟厄休拉成为有过露水之源的跑友,那根本就没意思。

回到洛圣都,把拉玛叫出来,两人找了个高级餐厅,大吃特吃了一顿。

“看不出来啊,黄鬼,你最近发财了!”拉玛摸着滚圆的肚皮,有些饭饱酒足的模样,走出餐厅,摇摇晃晃道。

“发个狗屁的财,就剩下几千美金了,完了我最近还养了一个女人,过个几天,这点钱估计就得没了!”林风吐槽道。

“我有个赚钱的好主意!”拉玛道。

“好主意?难道又是天才拉玛戴维斯的一个绝妙计划?”林风嘲讽道。

拉玛一向不靠谱,他胆量身手倒是有,敢闯入敌对帮派据点,直接开枪,说杀就杀,绝无废话。

但他智商实在是太低了!

换句话说,他就是个有勇无谋的莽夫。

每一回他搞出来的事,都是他深陷对方的陷阱,完了他再杀出重围,可谓是平白无故跟别人来一场生死肉搏。

所以,一听到这个大聪明说自己有什么好主意,林风就不由的有些头疼了。

好主意,怕是坑死人不偿命的好主意吧!

“哎呦,老兄!”

“我很吊的!”

“我拉玛一直是有手段,有智商的的天才!”

“我赚过很多的钱,兄弟,你要相信我,我这个想法很靠谱的,保证我们能狠狠的赚上一笔!”

拉玛见林风嘲讽他,不由开始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说服道。

“呵,你是在跟我说笑话吗?”

“你很吊?你赚过很多的钱?”

“你一个帮派底层的小喽喽,靠给帮派卖药和打零工赚点可怜的报酬,你告诉我那叫很吊,那叫很多钱?”

林风不由嗤之以鼻的吐槽道。

“老兄,你不能看之前的啊,我是一直在进步的道路……”拉玛道。

见拉玛又开始长篇大论,林风不由有些头疼的摆了摆手,今天不让这拉玛说出他想出来的好主意,怕是得被拉玛叽叽歪歪的烦一天了,赶紧让他说了拉倒。

“行了,行了,你有什么好主意就说吧,让我来听听你这该死的黑鬼,到底有什么天才计划?”林风有些无奈道。

“是这样的,我打算绑架巴勒帮的那个煞笔OG,D,这样,我们就可以赚到4万美金的赎金,咱们一人2万美金!”

“你知道的,有了钱就会有漂亮的女人可以曹!”

拉玛有些兴奋的说着自己的天才计划道。

“为了2万美金?绑架D?”林风整个人都笑了,也不知道他是气笑的,还是被拉玛的愚蠢给逗笑的。

“不,老兄,不是两万美金,是四万,四万美金,只是我们分的话,就是每人两万美金!”

“你知道的,不能要太多,不然,就会产生一定的风险!”

“老兄,我们需要一件毫无风险,可以轻松捞一票的买卖!”

拉玛还自己为自己的聪明想法感到十分得意的解释道。

“哈哈哈哈……”林风整个人都笑弯了腰。

这里要说明一下,洛圣都帮派的金字塔结构。

帮派人员一般分为5个层次结构。

第一个叫做OG,也就是帮派的龙头老大,可以说帮派的最高首领,拥有着整个帮派的最高决策权。

第二个叫做SC,属于帮派的中级头目,一般手底下会有几十个打手。

很多帮派之间的厮杀,OG也就是龙头老大,是不会亲自下场的,但现场需要一个领导者,所以一般就有SC来下场,带领帮派打手与对方厮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