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四九城,没有后世的喧嚣和繁华,却充满了浓郁的时代气息。
街上的行人穿着朴素,那些蓝、灰、黑的衣服色调单一,自行车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偶尔还能看到几辆老式的解放牌卡车轰鸣而过,那轰鸣声像是巨兽的咆哮,低沉而又充满力量。
路边的店铺招牌大多是手写的,透着一股古朴的味道,招牌的字迹在阳光下有着独特的光影,仿佛在诉说着往昔的故事。
叫卖声、吆喝声、自行车的铃铛声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独特的市井画卷,那些声音就像一曲嘈杂却又和谐的交响乐,传入林宇的耳朵,让他仿佛置身于一个古老的梦境之中。
灰砖青瓦的胡同,高耸的城墙,古老的牌楼,无一不散发着历史的韵味。他的目光扫过这些古老的建筑,墙砖粗糙的质感仿佛能透过视线触摸到,他看得眼花缭乱,仿佛穿越回了历史课本里的场景。
不知不觉间,太阳西斜,肚子也开始咕咕叫了,那叫声就像肚子里有个小鼓在敲动。正好走到前门大街,林宇抬头一看,一座古色古香的建筑映入眼帘——东来顺。
“完美!”林宇暗自叫好。
穿越一回,怎么能不吃顿正宗的东来顺涮羊肉?
林宇走进东来顺,就像一个征战沙场的将军踏入自己的领地。
他大手一挥,点了店里最上等的羊肉和各种配菜,“服务员,把你们这儿最好的羊肉都给我上了,再来两瓶北冰洋,要冰得透透的!”
那羊肉一端上来,鲜嫩得仿佛刚从草原上跳跃到盘中,散发着淡淡的膻香。林宇夹起一片,手指能感受到羊肉片的柔软和些许凉意,在麻酱里轻轻一蘸,放入口中,瞬间,那浓郁的肉香和麻酱的醇厚在口中炸开,他的味蕾像是被点燃的烟花,仿佛味蕾在舌尖上开起了狂欢派对。
‘这才是穿越者该有的享受!’林宇心中畅快无比,一口羊肉一口北冰洋,北冰洋冰冷的液体滑过喉咙,冰爽的感觉和羊肉的热辣在口腔里交替,让他爽到灵魂都在颤抖。
酒足饭饱之后,林宇摸着圆滚滚的、鼓鼓囊囊像个小皮球一样的肚子,心满意足地走出了东来顺。
“嗝~”他打了个饱嗝,那声音在安静的街道上显得格外响亮,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星星,星星闪烁着微弱的光芒,“这日子,真舒坦!”
林宇摸着鼓胀的肚皮,满足地走在回四合院的路上。羊肉的鲜美还在唇齿间回荡,那鲜美像是丝丝缕缕的丝线缠绕在舌尖,北冰洋汽水的冰爽让他在微凉的秋夜里感到格外舒畅,秋夜的微风轻轻拂过他的脸庞,带来一丝凉意。
“这小日子,神仙也不换啊!”他美滋滋地想着。
可下一秒,林宇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他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吃多了羊肉产生了幻觉。因为他看到了一家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店铺——新月饭店!
古色古香的牌匾,雕梁画栋的建筑,无一不散发着神秘的气息,牌匾上的字像是有着魔力,吸引着他的目光,建筑的雕饰有着复杂的纹理,仿佛隐藏着无数的秘密。这可是盗墓笔记里的著名场景啊!
难道自己穿越的不是单纯的禽满四合院世界?
还没等他缓过神来,更让他震惊的事情发生了。
一个身穿黑色长衫,面容清冷的男子从新月饭店里走了出来。那张熟悉的脸,那双淡漠的眼睛,不是闷油瓶小哥又是谁?
“卧槽!见鬼了!”林宇内心狂吼,感觉自己的世界观受到了严重的冲击。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情满四合院和小哥同时出现,这世界线也太混乱了吧!
一时间,林宇的脑子嗡嗡作响,各种念头纷至沓来。
按照时间线,现在张大佛爷应该还活着,老九门的故事正在上演。
盗墓世界的水太深,他可不想卷进去送人头。那个世界都他妈的快成玄幻小说了,相当的可怕。
可是,小哥就在眼前,近在咫尺!
那可是他一直以来崇拜的偶像啊!
纵观整个盗笔,他就两个喜欢的角色。一个就是小哥,另外一个就是王胖子。现在的王胖子应该还是一个小娃娃吧。
不去打个招呼,混个脸熟,这辈子都会后悔的!
林宇内心天人交战,纠结万分。一边是理智告诉他,远离危险,苟住发育才是王道;另一边是熊熊燃烧的好奇心,驱使他去探索这个未知的世界。
他深吸一口气,能感受到空气缓缓进入鼻腔的凉意,目光闪烁不定。
最终,一个念头战胜了恐惧和犹豫。
他迈开脚步,朝着新月饭店走去,口中喃喃自语:“我就看看,就看看……”
走到新月饭店门口,他顿住了脚步,看着小哥远去的背影,心中暗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