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源:
星际修仙:我在太空屠神证道 第三十一章:僵侍、僵尸
如章节排序错乱或空白错误,请点左上角换源阅读。
“要抓老子?那也得看你们的本事!”紫色电弧在冉直身上愈发多了起来,眼睛、耳朵、四肢脊梁、就连满头的黑发也是电光闪烁。
周身一米内,离体的电弧好似长电鳗,在空气的水中遨游。
冉直将手放在心口,缓缓地,一把造型古朴的长锏抽出。
“能兵!”左冉满脸不可置信。这可是封爵境异能者才有的手段,以异能核最纯真的异能液去打造兵刃,再收到异能核中愠养,其中威力远超大部分军用战斗型义肢。
可这怎么可能?封爵境啊,一个20来岁的高中生怎么会是封爵境!
向歌的耳边,有春风吹过,“先把玻璃放下,我还没变成尸体前会保护你的。”
紫光再次一闪而过。
那黑袍才好似认真起来,大斗篷朝着冉直一甩,两爪紧随其后。
“铛——”
又是金属相碰的声音,一锏横栏两爪,纯粹力气下双方半斤八两,但冉直可是异能者。
两相对视,他满腔怒火喷涌,向歌自绝时他心如死灰,他怕,好怕自己真的就差那一下便生死两隔啊。
“死!”
紫色电弧在黑夜中爆开,像巨量的tnt在极为狭窄的空间中炸开。
黑袍飞了出去,原地也不见冉直身影;只余陷下三寸的黑焦土地。
那黑袍五指如钢,黑夜四方不断响起兵器相接的声音,二人身形极快,像光一样,只有偶尔闪烁出的紫色电弧能告诉向歌他们在哪。
“你去吧。”围过来另二人其中一个下达命令道。
“是。”又一道黑光冲向无边黑夜中。
“那你呢?”向歌冷笑着对最后留下的黑袍说道。
“我需要走吗?”那黑袍玩味道:“有你在这里,他总会投鼠忌器的啊。”
向歌欲言无辞,满目担心的盯着紫色光弧最后消散的地方,眼中尽是绝望。
短短的一个拥抱,自己便已知晓了他的心意。是啊,只要自己还在,他就总是那孙悟空,逃不出五指山的。
刚刚放下的玻璃片又握在手中。
“弟妹,着急什么啊?”
叶孤黎从黑幕中探出头。
“叶孤黎?”向歌再次诧异,尤其诧异那句弟妹二字,脸蛋都红了起来。
黑袍猛的后退,看向叶孤黎的眼睛像是见到了不得了的鬼一样。
叶孤黎眯着眼睛专注的看着黑袍,黑眼仁从头到脚一寸一寸都不放过,像是欣赏一件宝器古物般。
“不错,真不错!古神的血统啊,奇迹的生命形态,还真被上官虞南给预料中了!苏醒的真是他,不错,真不错!”
“你是谁?”这一次轮到黑袍颤声发问。
叶孤黎嘿嘿一笑,“要拿你们去研究的人。”
“撤!”那黑袍竟转头就跑。他的血液中好似有意志在告诉他,“快跑!”
这是出自血脉本能的恐惧。
“去哪啊?”叶孤黎闪身在他正前拦住去路,长剑悬在空中,右手双指并拢于剑柄处一抹,手中长剑铿锵出鞘。
“噼啪!”
这一次,兵器与铁爪相交不再是金属碰撞声,而是雷霆的轰隆声。
紫毛弥漫的爪子上渗出黑雾,长剑上剑气喷涌。两者甚至还未接触,便已经弹开,二人各后退一步,黑袍眼睛又动了动。
虽然血脉里依旧充满了恐惧感,但理智告诉他,面前的人和自己实力不过五五之间,完全有一战之力!
叶孤黎同样产生差不多想法;子爵,最多半步伯爵!叶孤黎确定到。
向歌再一次无言,左冉努力抬着头,又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她甚至觉得自己在做梦,20多岁的封爵异能者,天才中的天才,一天能就见了俩?还都是俩‘废物’?演我啊!
黑袍不再急着撤退,转而向那二人下令道:“我撑一会,你俩不要恋战,抓到人就走!”
叶孤黎眉头挑了挑,疑惑问道:“你们三个月里做了十多条命案,最终找的人就是冉直?为什么?”
黑袍不答话,大斗篷被脱下,露出其中真容。
黑发黑眼仁,典型的东方人形象,不同于已经死了的那三个尸体,这个人面色只能算白,皮下依旧有血色,只是少而已。
再仔细看去,那已经死了的几人身上长有白毛覆盖全身,而面前这人身上则全是紫毛,不同于正常人的黑毛,他的身上紫毛足有两三寸长,稀拉拉的像头发一样贴在一起身上。
“你还有手段吧,一同拿出来,别死的憋屈。”
“你怎么知道?”黑袍的不安感愈发强烈,但他又想不到是哪里不安。
叶孤黎胸有成竹,“我不仅知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