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晃,一夜就过去了。
谢峰和程同谈了一夜。
天微微亮时,谢峰和程同还在谈着【月夜红】邪恶组织,猜测着组织人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随后传来陆艳敏声音:“报告!”
“进!”
陆艳敏进来时带来了一沓资料。
程同接过一看,脸色一变。
“这不是多年前的陈年旧案么,怎么又掀起这么大的风浪?”
程同不悦地地把资料甩在了桌子上。
“首长,据我们调查,这和【月夜红】有关。”
听陆艳敏说和【月夜红】有关,程同这才重视起来。
“你和谢律师简单讲下案情吧!”
程同抬头看了看陆艳敏。
陆艳敏不解地看了看徐峰,还是服从了周同的命令。
这是几年前发生在T国的凶杀案。
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现如今却在网上掀起巨大的风浪,多日来余热未散。
几个月前某日凌晨,留学T国学生姜芸在其居住的公寓门口,被埋伏在其居住的公寓三楼的陈亮残忍杀害。
据事后T国警方调查得知,杀人凶手陈亮为姜芸好友刘晶的前男友。
陈亮埋伏前准备了行凶刀具,行凶时姜芸充满杀意,连续向姜芸捅了十余刀,几乎刀刀致命,用时一分多钟,随后迅速逃离了案发现场。
案发时,刘晶先于姜芸进入公寓,听到门外的响动,刘晶惊慌中二次拨打了报警电话。
事后,陈亮被泰国检方提起公诉,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泰国二级法院顶格判处有期徒型二十年。
刘晶作为本案的非目击证人以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
此案经泰国审判后,本应该了结了,可没想到此案最近在本国却掀起了涛天巨浪。
姜芸被害后,姜芸的母亲姜阿姨在警方没有确定杀人凶手前以姜芸托梦说第一时间确定了凶犯是陈亮。
随后,刘晶在姜芸被害时拒绝开门、推门、递刀在网上扩散。
刘晶被贴上了毒闺蜜的标签被拉扯进了案件中。
广大吃瓜群众一边倒地支持姜阿姨。
姜阿姨也在发微信给刘晶反复逼问姜芸被害真相。
对于案发时刘晶在姜芸遇害时拒开门的争议行为,姜芸的母亲姜黄莲宣布在国内对刘晶提起民事诉讼,。
不久,案件在青冬举行了首次庭前会议。
姜黄莲向被告刘晶提出民事赔偿合计203万元。
之后,该案在青冬旧阳法院开庭。
原告姜黄莲及其代理律师到庭,被告刘晶委托律师出庭,本人未到庭。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庭审后,姜芸母亲起诉刘晶生命权纠纷案审理结束。
庭审期间,被告刘晶方代理律师做无责抗辩,称姜芸遇害是陈亮的侵权行为造成,侵权责任应由陈亮承担,被告在事件过程中无任何过错。
原告姜黄莲及代理律师拒绝民事调解。
该案法官宣布,双方分歧较大,合议庭不作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判决结果
判决被告刘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姜黄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
判决理由
刘晶作为姜芸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姜芸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亮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姜芸阻挡在自家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判决书指出姜芸无私助人应予褒扬。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基于民法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在社会交往中,引入侵害危险、维持危险状态的人,负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防止他人受到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
需要指出的是,姜芸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
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
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
刘晶为姜芸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
一审判决并没有解决双方及网络上的争议,刘晶提出了上诉。
二审刘晶依然败诉。
败诉后,刘晶不服提出了再审。